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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禁色令”折射少数“一把手”在主政之地拥有绝对的权力!

  从今年三月下旬开始,河北省三河市禁用红蓝黑三色作为招牌底色的事件逐渐被推上热搜。据曝光,三河市区公共卫生间、人民公园、三河市融媒体中心等门头陆续由原来的红色改为绿色,三河市中医医院、儿童医院、门诊、急诊等标识牌也由原先的红色变为白色,连公安部门的警徽的颜色都去红变色,数千家商户和沿街店铺的门头也遭到强制改色。

  有人说,这是官员对法律的藐视,是公权力的滥用,是以长官意志、个人好恶来制定政策强奸民意。还有人说,三河市的“禁色令”表面上看似是一个城市管理问题,但其实质却涉及到意识形态的偏差;我们的党旗、国旗都是红色,当一个地方要求禁止红色出现的时候,这就是在淡化党和国家意识,是企图磨灭社会主义江山的红色印记。对于这些看法,笔者也表示赞同或基本赞同;然除了这些质疑或愤慨,笔者还有一个多数人不太关注但却是非常重要的疑问,那就是为何包括三河市委书记付顺义在内的少数地方“一把手”在主政之地拥有绝对的权力?具体疑问如下:

  一、2024年12月《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发布(其中列出了广告牌匾设计的负面清单,要求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等),对于这种既不合法也不合规又不合情且涉嫌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导则的制定和发布,三河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是否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提出质疑?不敢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提出质疑,是否是慑于三河市委书记的绝对权威?

  二、根据三河一商户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一戴眼镜、身着西装的男子(据称是三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按书记的要求,西边打造的是学院风、国际化。”该男子强调道,“不允许有红色底色的牌匾,红色代表火,比较火热,人到里面比较亢奋,所以咱们去红去蓝。”“你把广告牌弄红了,大伙进里面就有一种烦躁的感觉。”“所以去红去蓝,蓝色太俗,所以你要暗色调。咱们在今后设置牌匾时,一定要改正。”市委书记反感红色、蓝色,要求去红、去蓝,这种偏好和思想如强加于人,明显既不合法也不合规又不合情且涉嫌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相关部门为何无条件地执行市委书记的个人指令?这是把市委书记的指令当“旨意”执行吗?

  三、三河市禁用红蓝黑三色事件在网络发酵后,为何三河当地的相关部门一片沉默?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出来作出回应直到上级纪检委出面调查并对付顺义作出免职处理才告一段落?是因为市委书记在当地统管一切,拥有绝对的权力,堪比独立王国的“国王”,因而主政之地没有哪个部门哪个人敢于出来回应吗?

  四、据称2024年6月付顺义到任三河市委书记前,担任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县委书记;而有网友披露,固安县2023年也曾推行过类似的"红黑蓝三色禁用"政策。为何这个具有色彩偏好的书记不仅没有被处理相反重用调任为三河市委书记(三河市相对固安县人口更多、产值近两倍,地理位置更优越)?是因为没有被网络曝光吗?如果在三河市也没有被网络曝光,以三河市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表现,付顺义还会受到处理吗?

  为何地方或部门“一把手”在其管辖范围往往拥有绝对的权力?笔者认为,这涉及很多方面,但最关键的还是少数“一把手”对我国实行的从上到下各级各层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的反向利用;没有对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的反向利用,这些“一把手”在管辖范围就不可能形成和掌握绝对化权力。简要分析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

  《二十大报告》还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又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党中央对全党、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各地方、各部门党委对地方或部门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本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政治优势,有利于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确的前进方向,有利于凝聚全党、全国的一切积极力量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向前发展。然竟有少数地方或部门的党组织的“一把手”反向利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以维护党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容不得不同意见,唯我独尊,成为地方或部门的“一霸手”。

  “一霸手”的出现是对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的严重背离,他们用个人领导取代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在地方或部门中肆意妄为,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打压异己,使得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决策机制被扭曲。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更直接危害到地方或部门的发展以及公共利益的实现。

  现实中少数地方或部门“一把手”肆意妄为成为“一霸手”者不在少数,他们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听听他们自己怎么说!看看他们又是怎么做的!

  落马的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曾说:作为“一把手”,自然而然是“一号”,是“老板”,要拥有绝对权力,说了作数,定了算数,以我说的为准,以我定的为准,说的就是政策,必须无条件执行。

  落马的河南滑县原县委书记王新康曾说:滑县的事,我想叫谁干,谁就能干成;我不想叫谁干,谁也干不成!

  落马的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曾说:和县委保持一致就是和县委书记保持一致,在卢氏县就是县委书记说了算。”

  原天津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在职期间,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敛财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任人唯亲,独断专行,把“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

  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主政辽宁期间,对辽宁的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他滥用职权,拉帮结派,把“一把手”的权力变成个人专断的工具,成为“一霸手”,对当地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主政江西期间,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他把主政地方当作自家“领地”,搞一言堂,大搞权钱交易和家族式腐败,给当地带来极大的危害。

  为了避免“一把手”蜕变为“一霸手”,笔者认为,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要求并督促包括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在内的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绝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二、要求并督促党委、政府等公权力部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地方或部门“一把手”牢记党的宗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人生选择。

  三、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活动,及时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建立健全“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档案,对其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监督。

  四、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地方或部门“一把手”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一霸手”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建立健全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加强巡视巡察。通过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机动式巡视等方式,对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等主要领导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六、组织部门在考察选配地方或部门“一把手”时,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选拔到“一把手”领导岗位上来;要善于识别伪装,不要被考察对象虚假的表象所迷惑,以免失察失职。

  七、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合理划分权力边界,明确“一把手”和班子每个成员的职责权限,避免权力过度集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三重一大”(指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过集体决策,规范决策程序,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防止“一把手”个人专断。

  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协同配合。加大党务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让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减少“一把手”权力失控作恶的机会。

  九、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发现的独断专行的“一霸手”行为要严肃问责追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协从领导的责任。加大对“一霸手”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严厉的问责追究和惩处措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遏制“一霸手”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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