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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领域尤其是影视领域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刻不容缓!

  意识形态是系统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的思想体系。就我国当前意识形态工作来说,主要表现为在思想理论、文化宣传、网络舆论上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捍卫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基本政治制度等。意识形态决定了社会发展的道路和文化的前进方向,对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正因为意识形态工作如此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也正因为意识形态工作如此重要,西方反华势力与国内买办势力相互勾结,大肆散布一些错误的思想观点,妄图挑战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地位,否定并抹黑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与历史必然性,否定并攻击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发展道路,竭力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

  最近放映的一部电影《抓特务》,再次让我们警醒,文艺领域尤其是影视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客观存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已刻不容缓!

  文艺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阵地,是剥削阶级传播错误思想,诋毁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抹黑党和国家形象,解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领域。文艺领域的乱象,看似是艺术问题、言论问题,本质是意识形态斗争问题。对文艺领域阶级立场、政治立场和指导思想等原则性问题存在的严重偏差,如若姑息迁就、不敢纠偏,就是放弃意识形态阵地,放任错误思潮误导社会大众。

  影片《抓特务》,通过一系列叙事策略实现了敌我界限的模糊。

  军统潜伏特务冯静波被塑造成一个各方面的“模范”、“好人”,使“特务”这个反动的政治身份被稀释,被软化,被“人性化”,实质就是对反面人物的刻意美化。

  闫殿昆的归来使“军统”这个历史政治范畴被重新定义,被“去政治化”。军统曾杀害江竹筠(江姐)、罗世文、陈然等众多中共地下党员;闻一多、李公朴等爱国民主人士也是被军统所杀;西安事变主要领导人之一的杨虎城将军的全家皆被军统所害;年仅八岁的“小萝卜头”也是被军统特务所杀。军统的这些历史罪过是永远也洗白不了的。

  肖大力的虚无化使“追捕特务”这个捍卫国家政权、维护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行为被呈现为一种“偏执”甚至“错误”。

  这种叙事策略和模糊策略共同作用所要达到的效果是:观众在走出电影院时,可能已经分不清谁是敌、谁是友,分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这种模糊不是中性的,它有着明确的政治指向。它指向的是对敌我斗争的否定,是对阶级斗争理论的消解,是对“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的解构。

  历史已经反复证明,敌我界限的模糊化处理往往伴随着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当一个社会不再能够清晰地区分敌我,当敌人被“人性化”甚至被“美化”,专政的对象就被抽空了,专政的正当性就被消解了,国家安全意识就会被瓦解,民族的凝聚力也会随之被削弱。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历史的真实教训。苏联解体的过程就伴随着大量对敌我斗争历史的全盘否定、对反革命分子的“平反”和“正名”。这些否定和“正名”最终瓦解了苏维埃政权的政治根基,为苏共亡党和苏联解体铺平了道路。

  从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及长治久安的角度来审视,影片《抓特务》的制片方和导演等主要人员真是居心不良,甚至其心可诛!

  鉴于影片《抓特务》的拍摄和放映所暴露出的意识形态问题,为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笔者认为,各地各部门(当下重点督查文艺领域尤其是影视领域)主要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做到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提高所有公职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他们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

  二、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助力所有公职人员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人生选择。

  三、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懂得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四、牢记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谆谆教诲,明确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阶级斗争的特征,始终保持阶级斗争的高度警惕性。伟大领袖毛主席告诫我们(《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297页):在社会主义社会,还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伟大领袖毛主席还告诫我们(《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27页):在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他们必然地要和我们作拼死的斗争,我们绝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

  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工作中,对失职领导追责,对失职单位考核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意识形态工作失职不仅是能力问题,更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丝毫不可马虎。

  六、健全影视剧全流程意识形态审查机制。

  要把政治立场、历史观、敌我叙事逻辑纳入影视剧立项备案、剧本初审、成片终审、上线复盘的硬性审核标准。针对谍战、建国初期历史、阶级斗争、反特、革命历史类题材重点筛查三类风险内容:1.是否刻意淡化反动特务、旧反动阵营人物的历史定性;2.是否将革命斗争行为歪曲为偏执、极端;3.是否用片面的个体人性叙事取代历史整体的阶级叙事与敌我叙事。

  七、规范文艺创作导向,纠正“唯人性论”的创作误区。

  宣传、文化、广电等相关部门必须为影视剧的制作厘清创作边界。文艺创作处理革命历史类题材,必须站稳无产阶级历史立场,守住历史是非底线。杜绝以 “和解” 为名解构革命、歪曲历史的创作偏向;允许刻画反派人物的私人情感与人生悲剧,但绝不允许洗白其反动历史身份、颠倒革命正义性、消解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合理性。

  八、建立文艺从业者黑名单制度。

  对经常产出历史虚无主义作品、频繁输出错误历史观点的编剧、导演等主要人员,实施题材限制管理;限制其承接红色历史、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项目,引导广大创作者校准历史立场。如对革命领袖、革命英烈和英雄人物蓄意抹黑造成不良影响者,则依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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