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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左右镜像下的双重标准——从毕福剑、郭德纲和刘继明谈起

  近日,相声演员郭德纲因篡改红歌被举报事件引发关注,舆论场众说纷纭,批评和支持郭德纲的声音都不乏其人,在为郭德纲辩护的声浪中,一种似曾相识的论调又悄悄出现了,那就是一些右派公知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谴责举报者。这不由使人想起当年央视主持人毕福剑事件发生后出现的类似情景。

  2015年4月,一段毕福剑在饭局上唱评《智取威虎山》选段、对毛泽东使用"把我们害苦了"等词汇的视频流出。视频被曝光后,毕福剑从央视消失,被认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在毕福剑事件中,右派声音一边倒地转向了讨伐视频拍摄者。有人借武则天时期告密者杜肃的轶事,诟病并迁怒曝光者。新加坡学者何包钢在《联合早报》撰文,核心论点便是"不应处理毕福剑本人,而应惩戒私自录制并上传视频的人",否则将导致公民社会"夭折"。有评论直指,右派"故意把公众注意的焦点引向视频的发布者,称其为告密者,以朋友义气至高无上为立论点对视频发布者进行道德审判"。

  至此,"告密者"这一符号已被右派话语系统定义:举报自己阵营的人,就是不仁不义、破坏信任的"小人"。

  如果说毕福剑事件中的举报者因为举报了右派阵营的毕福剑而被讨伐,那么,作家刘继明的举报则呈现了右派们更赤裸的"双重标准"。

  2016年,湖北省作协副主席刘继明向省委巡视组匿名举报同为作协副主席的陈应松"主持高研班涉嫌违纪"。时任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随即力挺陈应松,将刘继明的举报行为斥为"背信弃义",是“极左”“文革余孽”,宣称"不举报不告密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然而,这套"底线"在方方自己身上却从未生效过。2015年4月,方方曾公开发表《我的质疑书》,质疑作为的其同事诗人田禾职称评定违规,并承认此前已向湖北省纪委举报。同年,她还曾公开揭发诗人柳忠秧为鲁迅文学奖"跑奖"。同样是向上级举报,在方方那里,刘继明举报陈应松是"告密出卖朋友",自己举报田禾和柳忠秧就成了"正当监督""文艺界反腐"。

  刘继明对此一针见血:"公知们只许他们举报别人,不准别人举报他们……自己检举揭发是行使正当的监督权,别人如果对他们行使同样权利就成了'恶毒攻击'和'诽谤构陷'。"

  回到郭德纲事件。2026年7月,郭德纲在武汉演出时即兴将红色经典《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中的"微山湖上静悄悄"改为"紫禁城中静悄悄",被观众录制并举报。武汉市文旅局于8月11日正式立案调查,理由是改编唱段未在报备材料中体现,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右派们再次搬出毕福剑事件中的那套话术。他们将举报者描绘成"常驻剧场只录不改词的人、专挑他现挂抓把柄"的"盯梢者",借"同行举报""同行是赤裸裸的仇恨"等叙事污名化举报者。他们刻意模糊"程序违规"与"文字狱"的边界,将一次依法立案偷换为"说真话的代价""文化话语权的争夺"。

  三起事件横切面揭示了一个清晰规律:举报行为的道德评价,从不取决于举报本身的性质,而取决于被举报者的身份和立场。

  当毕福剑被举报时,右派讨伐"告密者"是"捍卫人际信任";当郭德纲被举报时,同一批人讨伐"盯梢者"是"捍卫艺术自由"。当方方举报田禾和柳忠秧时是"正当监督",当刘继明举报陈应松时就成了"极左"行为。

  这套"遇己则反,遇敌则用"的双重标准,只能证明一个事实:在右派们那里,"举报"从来不是原则问题,而是立场问题。以"反举报"为名,行"反规则"之实,再熟练的话术,也掩盖不了其内核的空洞与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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