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新鲜,改开后有人不断质疑——除“敌对势力”外,甚至还包括一些党史界的人士。
那么,双爷先反问一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多少年?
从1931年九一八开始,迄至1945年9月3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结束,14年。
九一八第二天,中共满洲省委就发表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宣言——此后连续三次。随后,中共中央也连续三次发表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于1932年4月15日,正式发布对日作战宣言。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武装力量,在法理上就已经与日本军队处于了战争状态。在此前后,在东北的中国共产党人,已经以参加抗日义勇军和组织抗日游击队的方式,就地开展了对日作战。在东北义勇军失败后,中共共产党人聚合起义勇军余部,于1933年组成了东北人民革命军,开始独立领导东北军民的对日作战,肩负起了东北抗战的领导责任。
关内的红军主力,此时还远离抗日前线。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和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也于同时期的1933年1月17日,提出了在三个条件下(㈠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㈡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㈢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与全国所有武装力量共同抗日的呼吁。长征前夕的1934年7月15日,中共中央、中革军委还发表了“北上抗日”的正式宣言。这个宣言虽然还没有落地为军事战略的行动方针,但已然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主张和军事基本方针。红军长征到达四川与红四方面军会师后,中共中央在两河口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北出陕甘”的战略方针,将这个政治主张和军事基本方针,落地为了“当前行动方针”。红一方面军长征结束后的瓦窑堡会议上,进而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方针,并提出了对日作战的军事战略方针,设计的目标是“1936年下半年有必要有可能对日直接作战”,随即又东渡黄河,向抗日救亡的热点和中心地域前进……
这难道不是要把“北上抗日”结结实实地落在挽救民族危亡——同时也摆脱自身危机的土地上么?
而当时的中国政府——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却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始终不敢责无旁贷地扛起“抗日救国”的旗帜,甚至还有“侈言抗日者杀无赦”的训条,一直不敢对日应战,遑论宣战!甚至在七七事变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抗日”不敢说,只敢言“抗X”。甚至在首都被占,人民被屠的情况下依然如此。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才正式对日宣战!——也就是说,直到这个时候,国民政府才与日本帝国主义军队在法理上进入了战争状态。
满打满算,国民政府在法理上的“抗战”,不过4年。
而中国共产党人的抗战,自九一八始,一直坚持了14年。
从九一八开始,直到长征胜利,中国共产党人一边在东北就地坚持抗战,一边经过历时两年的长征,在中国西北地区团结和整合了关内红军主力,实现了“北上抗日”政治军事目标。七七之后,更是一步跨过黄河,成为了抗日战争的和先锋军、模范军,最终成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
红军长征与“北上抗日”是个什么关系,很难整明白么?
的确,长征之始和之初,中国工农红军各大主力,不得不首先把解决自己的生存危机放在考量之先,最早的落脚地也是湘鄂西,但在长征途中,他们不断地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生存危机,不断地调整乃至改变自己的战略方向和目的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把长征的方向和目的地指向中国北方——民族危机的焦点和热点地区,坚定不移地要肩负起“挽救民族危亡的领导责任”!最后“走上了抗日战争的第一线”!
从动机上,从行动上,从效果上,以司法证据学角度来考量这个过程,请问有什么可以质疑的么?难道还可以推翻这个历史的定论?
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