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丛台法院的事让人不寒而栗
邯郸丛台区法院执行局郭局长摊上了大事,这件并不复杂,也没有那么离奇,就是很直接的两句话:
冯院长看上你了!
我缺钱,给我送点钱!
这两句话,太简单了,正是因为它的简单,才让人不寒而栗。
请大家思考一下:
为什么他敢这么直白地索贿?
按常规套路,你要人家贿赂你,多少得晦涩一点提示,或者说找个合适的理由暗示,谁敢明目张胆地要钱?胆子这么大,是突然的鬼使神差还是惯贼行为?
冯院长的“看上你了”是真是假?
冯院长已经否定他讲了那句话,是郭局长坑了他。然而,普通中国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简单思维,按正常逻辑,郭局长是否能够凭空讲这句话?
如果没有录音会怎样?
一般人碰到这事会很难办,债权人想拿回钱,并且数额还较大,恐怕真的得放血才行。这就够了吗?院长看上了,是不是还得递上情色呢?不敢想。
这种事在基层法院常见吗?
我观察这件事的时候,脑子在翻滚:希望是个案,又可能是基层文化,不一定是偶发事件。
到底有没有代表性呢?请更大的上级下去调研调研,最好是能给公众一个清晰而又准确的结论,或许大多数是好的。
丛台院的问题是一两个人还是一群人?
朴素地想,提及到的两个人都已经不能让人相信。其他人呢?真的就都配得上“法”这个神圣的字?他们配得上那顶帽子和那个法锤?这个窝,需不需要统统查一遍?
能不能成立有举报电话的调查组?
在武女士被胁迫之前,有没有更多人被坑过?有没有更多人被性交易过?这事有值得一查的必要性,有让群众揭发的必要性,法院的灰尘要打扫,扫干净之后,百姓才敢进去。
老百姓为什么怕打官司?老百姓为什么知法也不敢用法?
没那么多特殊原因,就是怕劳命伤财还吃闷亏。
这个郭局很黑,这件事情很恶。
这件事又让我联想到一个熟人的官司,他的邻居把公共区域围成自家洗衣房,并且还封掉通风口,调解无效,他便把邻居诉至法院。邻居很嚣张,说自己公检法都有人。熟人不惧,继续等宣判。结果,主审法官竟当着熟人的面说要判他输,就这么不讲法。好在当时巡视组在那个城市,熟人依靠这个才挽回胜面。
最近一段时间,有多件事让人想着很不舒服:
某里木湖对自驾游车辆收费75元,不缴你就走不动,官宣的。
这就是强行要给钱。合法吗?当地自称合法。但是,经不起推敲,若全国各地都效仿这个湖的做法,咋办?是不是又到了“此路我开,要走留财”的循环?
某地几个辅警以罚代刑32次致1人死亡。
这事儿因为死了人才曝光出来,若未死人,恐怕还在继续“以罚代刑”。辅警,不是警吗?当然是警。现在,基层的辅警早已经多于编制警,他们的管理都是纳入公安正常管理范畴之内,辅警的责就是公安的责。知法犯法,屡犯不改,执法的公信力何在?
河南“三支一扶”考试中心人员参与作弊,先是硬撑,在强大的声讨压力下,撑不下去,终于还是崩了。只是那么一两个人的事吗?就这一次的事吗?你信,我不信。
最近,又开始了新一轮扫黑除恶,这是非常好的决定。
现在的问题是,一定要搞清楚,黑在哪里?恶在哪里?
黑,恶,不一定都是二混子才干的事,不一定都是没固定工作的人才干的事。
比寻找黑恶藏身处更重要的是由谁来主导扫黑除恶?
从具体执行的组织上看,自然必须公检法队伍。
但从除黑恶务尽的长远视角看,必须是人民群众。
黑,恶,打了一轮又一轮,打而不死,复活又打,黑恶循环。背后的原因恐怕跟普通群众的日常参与能力严重不足有关,普通人不能参与,主要是不敢参与,怕阵风过后自己被黑。长效的群众能当主人的机制才是根本。
邯郸丛台区法院的事肯定是一件坏事,但,如果能借此事件深入开展一次系统性体检,那也可能变成一件好事,内部干净了,内部就有力了,扫黑,除恶,就更有底气了。
如果此事仅仅只是一阵黑风刮过,那其它的事恐怕也将一样。
写于2026年8月5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