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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春亮发家史,是一部权力“护航”下的国有资产流失史与职工血泪史

  从太行山区的贫困少年,到头顶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最美奋斗者”等二十多项国家级荣誉光环的“明星村官”,裴春亮的“逆袭”故事曾被无数媒体反复书写。然而,当光环褪去,其发家史的另一面开始浮出水面——官商勾结、贱卖国有资产、企业职工权益受损,构成了这条“成功之路”不可忽视的底色。裴春亮的商业帝国扩张,几乎每一步都与权力深度捆绑,与国有资产流失紧密相连。

  一、发家起点:从“报恩”到“圈地”

  裴春亮1970年出生于辉县市太行山区的裴寨村。年少时家庭遭遇多次变故,他16岁父亲去世,因无力办丧事得到村民帮助。此后,他从修理电机电器起步,逐步涉足饭店经营、矿业开采、机械铸造等领域,完成了最初的资本积累。

  2005年,裴春亮在缺席的情况下以高票当选裴寨村村委会主任。此后,他个人出资3000万元为村民建造别墅、修路打井的善举,被包装为“致富不忘乡邻”的感人故事。然而,质疑声从一开始就没有停止过。2009年,有媒体追问:搬村建别墅,真正的意图是否是为了挖煤?旧村子下面是否埋藏着煤层?当时裴春亮回应称,新乡市和辉县市矿业局每月检查两次,还有现代化摄像头,“任何人不能越界采煤”。但裴寨新村建起后,裴春亮的商业帝国才开始真正扩张。2006年,他提议兴建的日产4500吨干法水泥厂——春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由他担任工程总指挥、董事长兼总经理,村民“全民入股”。以水泥为起点,春江集团逐步将触角伸向旅游、金融、电力、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真正让春江集团完成“规模跃升”的,是一次关键的历史机遇——2012年前后,辉县市主导的一系列国有资产改制。而这一时期,恰好与一个人主政辉县的时间高度重叠。

  二、权力“护航”:崔学勇主政下的国资流失

  2008年至2013年,崔学勇担任辉县市委书记。2015年,崔学勇落马,官方通报明确其“为不法商人充当保护伞”,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同一时期,辉县纪委相关职务的李娟也被查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

  从公开时间线来看,崔学勇主政辉县、李娟履职期间(2008—2013年),与裴春亮旗下春江集团的关键扩张节点高度重合。正是在这五年里,春江集团接连拿下了潭头水电站、辉县化工厂等核心国有资产,一跃成为当地首屈一指的民营企业。

  虽然尚无公开官方文件直接证实崔学勇与裴春亮存在直接利益输送,但官方对崔学勇“保护伞”的定性,以及春江集团在此期间的低价扩张,已经构成了一幅权力与资本“共谋”的完整拼图。

  三、潭头水电站:一桩标志性的国资贱卖案

  在裴春亮所有的资产收购中,潭头水电站是最具争议、最能说明问题的一起。

  2012年3月29日,辉县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下达红头文件,启动潭头水力发电站的改制。该站原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12年5月15日,春江集团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以5010万元的网络竞价受让了潭头水电站100%国有产权及宝泉景区开发经营权。

  这笔交易的“划算”程度令人震惊。

  改制前,潭头水电站年收入约1000万元左右,年利润可观。按此计算,约5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一个年利润上千万的优质国有资产,仅以5010万元的价格被买断,这种低得离谱的定价,指向了严重的资产评估问题。

  更为惊人的是,此次收购不仅包括水电站本身,还“附带赠送”了整个潭头水库、三个村庄的土地以及几十平方公里风光秀丽的太行山宝泉旅游景区的开发经营权。宝泉景区如今已是年接待量突破200万人次的4A级景区,意味着裴春亮以一次性低成本拿下了未来收益高达数亿乃至数十亿的“下金蛋的鸡”。

  与潭头水电站同期,春江集团还完成了对辉县化工厂等其他国有资产的收购,这一阶段成为春江集团规模跃升的重要时期。

  四、职工的命运:从“主人”到“弃子”

  国资贱卖的代价,最终落在了最无力承受的人身上——原企业的普通职工。

  改制文件明确规定,改制后新公司应“接受全体在职职工,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接续各项社会保险”。然而,现实却完全相反。

  袁清林,潭头水电站原职工,代表了很多人的遭遇。改制后,新公司以单位名称变更为由,拒不承认职工在原企业的工龄,导致袁清林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他为此提起诉讼,但法院以“改制中存在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他的起诉。

  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到改制后身份模糊的打工者,潭头水电站200多名职工因此失去了稳定的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企业从“全民所有”变成“私人所有”,职工也从企业的主人沦为可以被任意处置的劳动力。所谓“全员接收”,在现实中变成了一纸空文。

  五、保护伞的延续:权力庇护不止一人

  崔学勇虽于2015年落马,但国资流失链条并未因此中断,反而继续延伸。2016年启动的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表面打着承包“退耕还林”土地的旗号,实则从事无证采矿活动,完全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家公司与裴春亮夫妇有着深度利益绑定——裴春亮夫人持有春江集团股份,且中全公司与春江集团业务高度重合。

  中全公司的无证采矿给当地村庄带来了毁灭性影响:退耕还林土地被严重破坏,周边土地被强行占用,村民房屋因采矿震动出现大面积开裂,水源被污染,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李道国与村民们多年来逐级反映、依法维权,却始终求助无门。

  更令人震惊的是,裴春亮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之后,他仍然能够驱使地方公安实施跨省抓捕维权代表李道国。2025年1月25日,在张村乡政府见证下,双方签署赔偿协议,裴春亮妻子向李道国账户汇入200万元。李道国发现付款主体与协议主体不符,于2月6日原路退回。退款仅4天后,裴春亮妻子即以“敲诈勒索”为由恐吓李道国方,随后裴春亮报案。2026年3月,辉县市公安局从北京跨省抓捕李道国。4月7日,辉县市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

  一个被罢免的全国人大代表、一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调查的人,依然能够调动地方公安力量实施跨省抓捕——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裴春亮在地方权力体系中仍然保持着远超正常范围的影响力。这意味着,围绕裴春亮构建的利益网络,远远不止崔学勇一人。

  从2008年的水泥厂起家,到2012年的潭头水电站收购,再到2016年后的中全公司无证采矿,裴春亮几乎每一次关键商业扩张,都与地方政府改制、国资转让或官员庇护相伴相生。国资以低价转入私囊,职工以权益受损为代价,村民以家园被毁为牺牲,而权力始终为这一切提供着“护航”。

  国家三令五申要坚决杜绝国有资源流失、严惩弄虚作假和中饱私囊,但裴春亮式的“发家”模式,却一再上演着“吸血鬼”般的国资吞噬故事。潭头水电站从全民所有变为裴春亮私人控制的资产,电站职工从“主人”沦为“弃子”,太行山区的宝泉景区资源被低成本圈占——这些问题的最终答案,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以公开、透明的调查结论来给出。

  裴春亮案不应止于裴春亮个人。崔学勇之后,还有谁在“护伞”?潭头水电站改制过程中,到底有多少国有资产被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转让?被剥夺了社保权益的职工,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些问题,同样需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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