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政治错误,党徽党旗的尊严不容亵渎!
——关于山东菏泽市户外宣传设施违规使用党徽图案且拒不整改、相关责任人态度恶劣一事的严正批判与查处呼吁
钢筋水泥
一、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政治象征,亵渎即是对党的背叛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宗明义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第五条进一步规定:“党徽图案一般使用金黄色或者红色。”标准党徽系金黄色镰刀锤头图案,衬以红色底色,绝不允许随意更改配色、去底剥离、颠倒安置或以黑白单色替代后用于永久性户外政治宣传设施——这种做法直接消解党徽党旗作为党的象征的庄严属性,属于《条例》第十四条严令禁止的“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本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及“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使用党徽党旗”。《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强调“维护党徽党旗尊严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义务”,而非仅仅是“工作要求”。
将党徽抹白、去色、衬以黑白底纹,置于宣传造型最底部甚至贴近地面;将国徽上象征党的领导和人民大团结的五角星部位埋入地下——这不是“设计疏忽”,而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政治尊严的公开矮化与变相亵渎,是以“党的宣传部门”名义出现的、对党的符号体系的恶意扭曲!
二、群众举报在先,多日拒不整改,主管官员态度傲慢——这是典型的政治两面人与失职渎职
据反映,在2026年5月11日,已有群众(爱国红友)发现山东省菏泽市几年前设立的部分户外永久性宣传展示牌存在上述严重违规问题,并拍照留存、向当地宣传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立即撤换整改、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照片如下:

(白色党徽)

(党徽白色黑色背景)

(五星埋在地里)

(党徽放在宣传造型的底部)
然而时至5月15日,涉事亵渎性宣传牌仍完好矗立于原地,未作任何拆除、遮挡或更正处理。更有甚者,据知情者披露,菏泽市有关宣传部门某负责同志对此不以为然,声称“不认为是对党徽的亵渎”,拒不启动整改程序。
这已不仅是业务层面的无知或懒政——在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党徽党旗规范使用、群众实名举证并提供影像证据的前提下,作为主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干部,故意无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公然拒绝纠正对党徽的侮辱性展示,这是对党中央权威的直接怠慢,是对“两个维护”的选择性执行,是典型的政治两面人表现!
若其背后确有地方利益集团、腐败网络或错误政治倾向为其撑腰站台,使一个市级宣传部门敢于公然抵制维护党徽尊严的正当监督——则此病灶已深入肌体,必须拔出!
当一个部门的“病入膏肓”表现为对党中央法规的集体性漠视和对党徽尊严的系统性矮化时,这已非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方向问题。
三、从违规使用到拒不整改:警惕以"宣传工作"之名行解构党的符号之实
我们不得不尖锐指出: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将党徽党旗图案漫画化、去色化、装饰化、商业化的苗头,而主管单位视若无睹甚至推波助澜。当一个地方党委的宣传部门,长期审批、制作、安放、保留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白色党徽”“黑白党徽”“底部党徽”等异化处理造型,且经群众举报后仍拒不纠正——这种行为本身已涉嫌以党的机构名义,行消解党的符号尊严之实,其政治性质极为恶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党史和党的领袖、丑化党徽党旗等行为,应予以严肃追究。对明知违规而拒不改正、甚至阻挠整改的党员领导干部,应按违反政治纪律论处。
党徽党旗的使用规范是政治纪律的底线,拒不整改就是挑战政治纪律,必须问责。
四、我们的严正要求
对党徽党旗的尊重程度,直接体现对党的政治忠诚程度。菏泽市发生的这一恶劣事件,绝非孤立个案,必须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反面典型严肃处理。
基于此,我们郑重呼吁,强烈要求:
第一,请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赴菏泽市实地核查涉事户外宣传设施违规详情,调阅当初审批、制作、验收档案,查清何人签批、何人默许、何人阻止整改。
第二,对菏泽市委宣传部及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若存在拒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袒护违规展示、态度恶劣情节,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其违反政治纪律责任;如查实有内外勾结、利益输送或错误政治倾向,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全国通报。
第三,立即责令菏泽市全面拆除、销毁所有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制式的党徽党旗图案宣传设施,按国家标准重新制作安装;对全市党建宣传内容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
第四,建议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党徽党旗使用规范专项普查整治行动,重点清查各地户外永久性宣传造型、党群服务中心、电子屏、出版物中违规使用党徽党旗图案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追责一处,坚决清除“隐性丑化”“软性亵渎”党的符号的现象。
党徽闪烁金黄,映照的是九千多万党员的初心;党旗漫卷赤红,飘扬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仰。我们正告那些仍在装睡或对抗的“两面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今天,任何以“业务”掩盖“政治”、以“疏忽”掩饰“故意”的把戏,都将被党纪国法撕碎;任何在党徽党旗面前耍威风、搞对抗的势力,终将被人民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谁敢以任何名义——哪怕是披着“宣传”的外衣——抹白它、矮化它、埋没它,谁就是在与党和人民为敌!
我们坚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不会允许任何人在人民的土地上,以党的招牌亵渎党的尊严!
钢筋水泥(2026.5.17)
